機票預訂

機票訂購作業說明

本網站不提供單純機票預訂,請電洽客服人員辦理。

訂購7天內出發,於訂單成立當天23:59前須完成付款,逾時未付將自動取消機位保留。訂購5天內(含訂購日當天)出發之機位必須先完成付款後,再進行預訂作業。

若您需求的班次機位已客滿,客服人員將改訂前、後班次,若仍全部客滿,則當次訂購以全額退費方式辦理。

機票限本人使用,不得更改旅客姓名,如欲更改只能原票辦理退票(需扣手續費),再另購新票;惟,部分促銷機票不可退票,訂購時請務必填寫正確。

不可單獨訂購兒童票,必須跟著成人票一起訂購。

一般機票可去、回程分別訂購不同航空公司的單程票,但任一單程航班取消,另一單程仍須依航班時間搭乘,不得要求去回程皆全額退票。

航空假期機票必須來回程同一航空公司且同一航點起降。

若旅客因行動不便無法自行上下飛機,需有服務人員攙扶或需要輪椅才能至候機室搭機,請務必於搭機前與航空公司訂位組聯繫,以便確認安排機場搭機服務事宜;若於機場臨時需求,遇該班次之特殊需求旅客數已額滿,則航空公司得以要求旅客改搭其他班次。

本公司協助旅客代訂【立榮航空公司官網】與【華信航空公司官網】之散客機票時,每張單程機票收取作業服務費100元。如不願意繳付作業服務費,請旅客自行上網訂購。

承上,旅客欲辦理退票時,作業服務費將不退還。

機票訂購須知

訂購時請確實提供每位旅客之中文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訊,以及代表聯絡人之行動電話和電子信箱。

若無孩童/敬老/愛心/陪同優惠價時,旅客仍可訂購成人票種。

外籍旅客請填寫旅客英文姓名及護照號碼,以利機場櫃檯人員核對旅客身分並辦理登機手續。

外籍旅客若只有單一名字(無姓和名之分)時,姓氏欄請填入完整名字,名字欄請填稱謂,例如先生填MR、小姐填MS。

航空公司如遇天候不佳、機械故障、國安演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航班、或延緩起飛、或變更航線,以致與旅客發生糾紛時,得依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七條、第九十一條 及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程序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
若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則訂購人有義務轉達旅客本人詳細訂購內容、作業說明及訂購須知等資訊,訂購完成即視同訂購人及所有旅客皆同意相關規定和限制。

透過本旅行社購買機票商品,不適用任何信用卡公司所提供之升等優惠,如無法接受請自行處理。

透過本旅行社購買機票商品報價,均包含本公司作業服務費用,故價格將略高於官網售價,如無法接受請自行處理。

為完成您訂購之商品,本公司須將必要之旅客個人資料交付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(例如航空公司)進行作業,並依規約課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原 則處理旅客資料。相關法律政策請參考隱私權保護政策及個資聲明。

禁運管制說明

元旦、春節、228 連假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國慶(離島管制航線):澎湖馬公、金門之航線機票皆限當日當班使用,機票入票號後旅客如無法搭乘原班次時,最晚必須於行程前向本公司申請退票,逾期作廢無退票價值,管制期間部分航段不得使用,所有相關規定依航空公司規定為準。各管制日期與退票申請日期規定請參考航空公司網站說明。

電子機票使用說明

旅客須攜帶身分證件(兒童若尚無身分證則需帶健保卡+戶口名簿雙證件)於班機起飛前90分鐘抵達機場櫃檯辦理報到手續,逾時機位將被取消並開放給現場候補旅客使用。

退票作業時間

提交退票申請後,退票作業皆需 1-2個月,退款方式會依您購買機票時所使用的付款方式退還。例如,刷卡付費則以刷卡退費(且限同一張信用卡)、ATM轉帳則以匯款退費,以此類推。

託運行李

國內班機每人有10公斤的免費託運行李額度,如有超重旅客須自費支付超重費用;可攜登機手提行李最多1件且不得超過7公斤,尺寸大小依航空公司官網規定。

其他

愛心與愛心陪同票請於訂票時特別向服務人員說明(愛心者請提供愛心卡圖片檔),客服人員將盡速為您服務。

票價退改規定說明(全程未使用)

愛心與愛心陪同票請於訂票時特別向服務人員說明(愛心者請提供愛心卡圖片檔),客服人員將盡速為您服務。

機票代開

官網年票(Y艙機票) 代開

退票費用

起飛前 退票手續費為全額票面價之10%
起飛後 退票手續費為全額票面價之10%
官網年票(包含兒童/敬老/愛心/陪同等優待票)、離島居民優待票等均可於開票日起一年內更改航班時間搭乘(同一航點),如欲辦理退票,請於開票日起算兩年內申請辦理,逾期即無退票價值。

機票改期費用

起飛前 每人0元
起飛後 每人0元
(限旅客需求日期航班,官網有空位時更改,不可跨不同航空公司作業)

退改說明

退票:如部分使用後退票,須扣除已使用航段之適用價/稅,核算後多數已無退票價值。
改期:如更改後的票價及稅費較高,須另補足差額。

作業服務費

退票:每單程航段作業服務費新台幣 100元(依每張票號收取)。
改期:每單程航段作業服務費新台幣 50元(依每張票號收取)。

附註說明

1.若未提前於起飛前24~72小時取消機位,也未如期搭乘,辦理退改時將依各航空公司規定額外收取未登機費。
2.實際作業費用為:退改費用+價稅差+作業服務費,每人每次計算。
3.訂位服務費含於稅費內,退票時不予退還。
4.請依上方退改期限至少提前2天(不含假日)申請,以免作業來不及而導致無法退/改。

團體機票(機票) 代開

團體機票,限當日當班次使用,如欲辦理退票,請於出發前最少3日前通知服務人員辦理(不包含放假日),出發當日取消(出發前一日17:00後)視同NOSHOW,航空公司恕不接受退票受理。且因團體機票有成行率規定,若未達成行率時,一樣無退票價值。

退票費用

起飛前 團體機位有最低成行率限制
●如團體單一訂位代號未達10人時,無退票價值
●如團體單一訂位代號超過10人時,依成行率辦理退票
承上
●單一訂位代號達10人時至多可退1人
●單一訂位代號達20人時至多可退2人,依此類推。
起飛後 無退票價值
辦理退票時,本公司依航空公司規定收取退票手續費。退票手續費為全額票面價之10%

機票改期費用

起飛前 團體機票為指定航班搭乘,開票後無法更改航班
起飛後 無退票價值

退改說明

退票:如部分使用後退票,須扣除已使用航段之適用價/稅,核算後多數已無退票價值。
改期:如更改後的票價及稅費較高,須另補足差額。

作業服務費

退票:每單程航段作業服務費新台幣 100元(依每張票號收取)。
改期:每單程航段作業服務費新台幣 50元(依每張票號收取)。

附註說明

1.若未提前於起飛前3天(不含放假日)取消機位,也未如期搭乘,辦理退改時將依各航空公司規定額外收取未登機費。
2.實際作業費用為:退改費用+價稅差+作業服務費,每人每次計算。
3.訂位服務費含於稅費內,退票時不予退還。
4.請依上方退改期限至少提前3天(不含假日)申請,以免作業來不及而導致無法退/改。

搭乘國內班機注意事項

一、乘客搭機時應攜帶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,以備接受檢查核對。

二、未滿十四歲之兒童,未持有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者,得以戶口名簿正本或健保卡(兒童手冊)等能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之。

三、航空公司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六十分鐘開始受理乘客報到作業,乘客應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40分鐘辦妥報到手續。乘客未於前項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,航空公司得取消其訂位。

四、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一件為原則,合計不超過七公斤,每件長寬高不得超過56X36X23公分,超過上述限制者,應改以託運方式運送。經濟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十公斤。

五、手提行李可隨身攜帶一只,請特別注意打火機請不要放於托運行李中。

六、旅客若攜帶鋰電池搭機時,必須符合下方條件:
(1)備用鋰電池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。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。
(2)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: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。(如:手錶、手機、照相機等。)
(3)必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:備用鋰電池超過100瓦特小時,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,每人最多可於【手提行李】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。
(4)下列物品內所含的鋰電池,必須符合聯合國「測試和標準手冊」第三部分,38.3節之每項測試要求,並經航空公司同意。
– 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;
– 具有保全裝置之設備;
– 可攜式電子醫療裝備。

七、下列物品禁止手提攜帶或託運上機:(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)
(1)壓縮氣體(無論是否低溫、易燃或有毒):如罐裝瓦斯、純氧、液態氮、潛水用氧氣瓶。
(2)腐蝕性物質:如強酸、強鹼、水銀、濕電池等。
(3)爆炸性物質:各類槍械彈藥、煙火、爆竹、照明彈等。
(4)易燃性物質:如汽柴油等燃料油、火柴、油漆、稀釋劑、點火器等。
(5)放射性物質。
(6)以安全目的設計的手提箱(內含鋰電池或煙火材料等危險物品)、錢箱等。
(7)氧化物質:如漂白劑(水、粉)、雙氧水等。
(8)毒性及傳染性物質:如殺蟲劑、除草劑、活性濾過性病毒等。
(9)其他危險物品:如磁化物(如磁鐵)及刺激性物品(如防身噴霧器)等及其他經民航主管機關公告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。

八、 下列物品如有攜帶必要,應以託運方式處理。
(1)刀劍棍棒類。
(2)髮膠、定型液、醫療用含酒精之液態瓶裝物、防蚊液、酒類、非刺激性噴霧器及其他不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。
但經安檢人員同意者,得置於隨身行李隨身攜帶(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)。

九、所屬單位主管出具證明文件,並由攜帶人自動請求查驗,經核符後將所攜帶武器交由航空公司服務人員處理。

十、乘客在客艙內,禁止使用任何干擾飛航安全之通訊器材及電子用品(如:行動電話、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、各類遙控器、CD唱盤、調頻收音機等),並應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及與機上服務人員合作。(詳情請洽航空公司)

十一、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、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。

船票預訂

船票訂購作業說明

本網站不提供單純船票預訂,請電洽客服人員辦理。

訂購7天內出發,於訂單成立當天23:59前須完成付款,逾時未付將自動取消機位保留。

訂購5天內(含訂購日當天)出發之機位必須先完成付款後,再進行預訂作業。

若您需求的班次機位已客滿,客服人員將改訂前、後班次,若仍全部客滿,則當次訂購以全額退費方式辦理。

船票限本人使用,不得更改旅客姓名,如欲更改只能原票辦理退票(需扣手續費),再另購新票;惟,部分促銷機票不可退票,訂購時請務必填寫正確。

不可單獨訂購兒童票,必須跟著成人票一起訂購。

一般船票可去、回程分別訂購不同航空公司的單程票,但任一單程航班取消,另一單程仍須依航班時間搭乘,不得要求去回程皆全額退票。

航海假期船票必須來回程同一航空公司(聯營或百麗)。

若旅客因行動不便無法自行上下船舶時,需有服務人員攙扶或需要輪椅才能登船,請務必於預訂時與本公司客服人員說明,以便確認搭船現場服務事宜;若於碼頭臨時需求,遇該班次之特殊需求旅客數已額滿,則船舶公司得以要求旅客改搭其他班次。

本公司協助旅客代訂【百麗輪】與【聯營航運】之散客船票之報價,報價費用已包含本公司作業服務費用。如不願意繳付作業服務費,請旅客自行上網訂購。
船票訂購須知

訂購時請確實提供每位旅客之中文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訊,以及代表聯絡人之行動電話和電子信箱。

如有孩童/敬老/愛心/陪同等符合資格之旅客時,請選擇正確旅客身分進行預訂。

外籍旅客請填寫旅客英文姓名及護照號碼,以利報到櫃檯人員核對旅客身分並辦理搭船手續。

外籍旅客若只有單一名字(無姓和名之分)時,姓氏欄請填入完整名字,名字欄請填稱謂,例如先生填MR、小姐填MS。

航運公司如遇天候不佳、機械故障、國安演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船舶、或延緩開航、或變更航線,以致與旅客發生糾紛時,可參照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第四條(運送之變更或停航)、第五條(運送變更於運送人之處理)規定辦理。

若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則訂購人有義務轉達旅客本人詳細訂購內容、作業說明及訂購須知等資訊,訂購完成即視同訂購人及所有旅客皆同意相關規定和限制。

本船票商品不適用於信用卡公司所提供之升等優惠。

本船票商品價格包含本公司作業服務費用,故價格可能略高於官網售價,如無法接受請自行處理。

為完成您訂購之商品,本公司須將必要之旅客個人資料交付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(例如航運公司)進行作業,並依規約課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原則處理旅客資料。相關法律政策請參考隱私權保護政策及個資聲明。

禁運管制說明

清明、五一、端午、中秋、國慶:上述5個連續假期布袋船票皆限當日當班使用,船票入票號後旅客如無法搭乘原班次時,最晚必須於行程前一日17:00前向本公司申請退票,搭乘當日無法搭程均視同作廢無退票價值。

報到說明

旅客須攜帶身分證件(兒童若尚無身分證則需帶健保卡+戶口名簿雙證件)於船班開航前60分鐘抵達碼頭,航運公司服務櫃檯辦理報到手續,逾時船位將被取消並開放給現場候補旅客使用。

退票作業時間

提交退票申請後,退票作業皆需 1-2個月,退款方式會依您購買機票時所使用的付款方式退還。例如,刷卡付費則以刷卡退費(且限同一張信用卡)、ATM轉帳則以匯款退費,以此類推。

託運行李

國內船舶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三件為原則,合計不超過十公斤,每件長寬高不得超過六十公分,超過上述限制者,應改以託運方式運送,運送人未提供行李託運服務時,得拒絕託交運送。

其他

愛心與愛心陪同票請於訂票時特別向服務人員說明(愛心者請提供愛心卡圖片檔),客服人員將盡速為您服務。
票價退改規定說明(全程未使用)

船票代開

退票費用

開航前 退票手續費為全額票面價之10%
開航後 退票手續費為全額票面價之10%

船票改期費用

開航前 每人 元
開航後 每人 元
(限旅客需求日期航班,有空位時更改,不可跨不同航運公司作業)

退改說明

退票:如部分使用後退票,須扣除已使用航段之適用價/稅,核算後多數已無退票價值。
改期:如更改後的票價及稅費較高,須另補足差額。

作業服務費

退票:每單程航段作業服務費新台幣 50元。
改期:每單程航段作業服務費新台幣 50元。

搭乘國內船班注意事項

一、乘客搭機時應攜帶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,以備接受檢查核對。

二、未滿十四歲之兒童,未持有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者,得以戶口名簿正本或健保卡(兒童手冊)等能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之。

三、航運公司於船舶表定開航時間前60分鐘開始受理乘客報到作業,乘客應於船班表定開航時間前20分鐘辦妥報到手續。乘客未於前項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,航運公司得取消其訂位。

四、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2件為原則,每件大小不超過20吋,合計不超過20公斤。

五、手提行李可隨身攜帶一只,請特別注意打火機請不要放於托運行李中。

六、寵物陪同僅限貓狗,須安置於籠子內,每位乘客以攜帶一件為限,籠子尺寸不超過55*45*45;如攜帶寵物推車者,請依工作人員指示擺放。

七、承上,執行任務之警犬、導盲犬、導聾犬、肢體輔助犬或專業訓練人員陪之導盲幼犬、導聾幼犬、肢體輔助幼犬,不在此限。

八、為維護客艙通暢及旅客安全,航行間,請勿將孩童置於娃娃車中,並請配合客服員之協助,將娃娃車放置於暫時寄放處。

九、自行車或電動滑板車,因船艙空間有限,須提前來電確認是否可上船,確認後每人限帶一台。另請自行包裝完整依隨身行李規定上船,並自行保管。

十、自行車或電動滑板車無法依規定以車袋包裝完整,現場將酌收取100元,並於登船後交由船員安排至甲板綁札固定,航行中不可必免被海水或雨水潑灑,請自備車套遮蓋。船公司只提供暫放不負保管及損傷責任。

十一、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、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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